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鄂绿办〔2020〕1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鄂绿办〔2020〕19号)的要求,11月11日--12日,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先竹、二级调研员廖显珍、科长沈熙和荆州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部分专家一行5人对荆州市的监利大米和松滋鸡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
11日,督导组一行到监利市周老嘴镇考察监利大米专用品种示范生产基地,赴尺八镇考察监利大米标准化生产基地,走访了核心企业(尚禾农业)的农耕文化长廊;随后听取项目实施单位(监利市农业农村局)的情况汇报。12日,督导组一行赴松滋督促指导松滋鸡项目落实情况,走访了松滋鸡核心企业神农食品有限公司,考察了万家乡、刘家场乡的两个养殖基地,随后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松滋市农业农村局)的情况汇报。
督导组经过对两个项目现场核查、走访企业、听取汇报,详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工程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等情况后,对照项目绩效考评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合议形成督导意见。督导组充分肯定了2个项目实施单位的成绩,一致认为2个项目能够按照项目的设计有序推进,真正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和技术到位,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一是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围绕农业农村部地标保护工程绩效考核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