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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2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 发布时间:2021-04-02 11:45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现制定印发荆州市202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一、强化动物检疫监管

1.强化产地检疫监管。一是研究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监管,规范检疫申报、受理、养殖档案核查、现场检疫、畜禽标识查询、检疫记录填写、检疫出证等行为,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二是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力度,落实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将畜禽养殖场户基础信息、运输车辆备案信息、检测报告等关联到动物检疫出证系统,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管。三是加强对官方兽医出证操作培训,规范填写产地检疫证明,严肃查处“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检疫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屠宰检疫监管。一是督导屠宰场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进入屠宰场。二是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等各环节监管,加强官方兽医屠宰检疫出证操作培训,切实落实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三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等相关规定。四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适时举办全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全面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检疫能力和操作水平。五是督导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企业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落实水、电、气、刀、锯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辖区内屠宰企业开展消防演练和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1.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倒卖动物检疫证明、不按国家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违法企业和违法个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2.强化“四类场所”监管。根据“四类场所”饲养动物数量、经营行为规范程度和动物卫生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确定监管内容、频次。同时,压实“四类场所”的防疫主体责任,督导落实隔离、消毒、人员防护等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3.加强联防联控。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检疫和屠宰管理相关单位开展联防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规范处理。同时,加强与公安、高速公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畜禽调运监管,严格查证验物,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并在技术支持等方面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三、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

1.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导畜禽养殖场户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无害化收集报告主体责任,发现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工作。督导无害化处理场严格执行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载、报告病死畜禽收集和处理情况。指导无害化处理场、收集点实施更新改造,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暂存、运输、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2.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无害化处理场、收集点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平台联网,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监管工作信息化、远程化。

四、强化动物及其产品移动监管

1.充分发挥屏障体系作用。优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设点布局,强化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严防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流出。

2.加强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格落实指定通道运输制度、落地报检制度、观察隔离制度及备案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动物卫生监管要求,强化跨省调运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3.强化备案企业管理。根据外省市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调入要求,组织做好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备案推荐工作,保障我市外销动物及动物产品渠道畅通。

五、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

1.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严格落实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等制度,强化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发放使用管理。

2.加强耳标管理。各地要及时通过“云平台”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上传相关信息,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做好“动监 e 通” 耳标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

1.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严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纪律,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八条禁令”,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队伍。

2.加强培训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管理服务对象和相关利益方积极参与动物卫生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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