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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1-06-16 11:30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18 号)《湖北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荆州市扎实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荆州市农业农村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系统内各方力量,强化协同配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引导、全面排查与重点监测、加强监管与打击违法相结合,大力整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家畜饲养、屠宰、贩运、经营等各环节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组织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渠道,面向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从业者,通过宣传展板、明白纸、短信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引导从业者树立守法经营意识。

三、开展全面排查

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场、厂)、贩运经营者、活畜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生猪养殖、定点屠宰以及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的行为。一是养殖环节。重点检查活畜禽生产安全承诺、出栏瘦肉精检测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检查养殖档案记录,严防虚假承诺和记录。检查是否使用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以及对饲料再加工或添加违禁物情况。二是屠宰环节。重点检查屠宰企业是否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前是否批批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记录是否完整,屠宰牲畜检疫证明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台账、肉品检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三是活畜贩运与交易环节。重点检查活畜收购贩运的经纪人、车辆是否备案,收购贩运记录是否完整。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检查交易活畜有无检疫证明、有无收购贩运记录。四是兽药饲料环节。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原料管控、产品检测等饲料质量安全措施,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行为;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落实 GMP 要求,是否存在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督促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同时,在整治行动期间,荆州市农业农村设立瘦肉精有关线索受理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截止6月15日,全市共有肉牛养殖场401个、肉牛存栏16716头;肉羊养殖场189个、肉羊存栏16063头;肉牛屠宰企业5个、肉羊屠宰企业1个。共累计排查肉牛养殖场994个次、肉牛39732头次;肉羊养殖场461个次、肉羊38319头次;排查肉牛屠宰场54家次、牛肉产品2432头;排查肉羊屠宰场11家次、羊肉产品420头。均未发现疑似阳性现象。

四、重点抽样监测

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按照《2021 年兽药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抽查监测。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荆州市随机选择 2 个县(市、区),采样监测数量20份。检测方法以快速筛查为主均未发现疑似阳性。

五、强化机制建设

组织各县市区瘦肉精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专项监测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始终对瘦肉精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肉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保持对瘦肉精高压严打态势,强化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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