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规范管理。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7月21日至22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永红同志、陈从新同志带领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深入3家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回收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了现场核查。
松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企业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公示公告的程序,确定2至3家农机报废回收定点企业。同时将组建专班,严格报废拆解全过程监管,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