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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渔业,这样部署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时间:2020-03-24 10:58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分为五大部分共21条。五部分分别为:一是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二是加强农业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净化产地环境;三是强化农业资源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五是强化统筹和试验试点,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其中,在第一部分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三部分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专门就渔业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在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家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5个以上,重点发展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和盐碱水渔农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鼓励发展碳汇渔业,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此部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

    在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强化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推动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落实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拯救(保护)行动计划,新建一批原生境保护工程,提高重要物种资源保护水平。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此部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

    在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修复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健全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标准、评估体系。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探索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不断压减海洋捕捞强度,持续推进减船转产,推动沿海省份全面开展限额捕捞试点,规范有序发展海洋牧场。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此部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

    此外,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工作要点》要求,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培育打造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国家农业品牌营销行动,继续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抽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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