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荆州市政府《关于荆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要求,提高全民禁捕意识,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捕捞行为,市中心城区禁捕工作特设有奖举报制度,方案如下:
一、举报水域范围:长江干流市中心城区段;虎渡河、沮漳河、引江济江渠荆州段;丁家嘴、金家湖、后湖水库;庙湖、海子湖、长湖荆州水域;四湖总干渠沙市段。
二、被举报的非法违法情形:
(一)使用电、毒、炸等方式从事违法捕捞的;
(二)使用迷魂阵、密封阵、密眼网(布网、地笼网)、滚钩、底拖网等非法捕捞的;
(三)涉渔“三无”船只停靠长江干流的;
(四)农用船只参与非法捕捞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电捕渔具的;
(六)销售、经营长江鱼的。
三、举报方式:电话举报、各类投诉平台举报、信件举报、微信举报、当面口述举报等。举报电话:0716-8420719 17707169127。
四、奖励措施:被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并立案查处,或移送到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人民币500元/起;协助执法人员查处的,另外奖励人民币1000元/起。奖金由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现金支付领取、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落实到第一举报人。
五、举报要求:一是实名举报。严禁假报、虚报或虚构违法事实,误导执法人员,浪费行政资源;二是内容详实。内容包括举报的具体时间、地点、违法人数、违法事实和情形,尽可能地告诉接报人违法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体貌特征,便于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三是做好保密。接报人、执法人员要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露或披露举报人个人信息,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