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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保“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发布时间:2020-06-16 15:51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展开

即日起至12月,我市将持续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主抓3个整治重点,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蔬菜、水果方面,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等。

在禽蛋、猪肉、牛肉、羊肉方面,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肉牛养殖场(户)、肉羊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严厉打击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行为;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在养殖水产品方面,以水产养殖场和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违法添加农药、兽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着力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还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大案要案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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