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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督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9月30日后无证不得上市销售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元 通讯员王宜雄 编辑蔡静文 | 发布时间:2020-07-31 15:27

7月30日,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三个部门各派执法人员,检查中心城区18家大型超市和两湖绿谷批发市场,送达《荆州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文本,检查超市和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进展情况。  
  当日上午,三个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分别走访了两湖市场、武商超市荆州店、好邻居超市等经营单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宣讲了即将施行的荆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称,2020年9月30日后,荆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正式施行,推行品类突出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主要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这些产品必须附证上市销售,经营主体若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则不得上市销售该产品。将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落实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既要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书。消费者通过该证可获取该食用农产品的采摘时间、生产地址、生产经营主体名称等信息,让消费更加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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