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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2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 发布时间:2022-06-01 10:38

    2022年,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善治为己任,着力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签订规范合同率达到75%以上。及时更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信息,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提供全面、可靠数据基础。加大仲裁员培育培训力度,提升仲裁能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效调处率达到98%以上。指导县市区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维护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相关权益有偿转让退出机制。

    二、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确保成员证书按要求发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全面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十条措施(鄂农办〔2021〕134号),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配合做好“三资”监管提级管理,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按时保质完成2021年度清产核资、年报统计等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尝试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委会事务、财务分离试点。具备经营条件的合作社逐步开展经营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三、积极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各地要重点聚焦脱贫村、负债10-50万元村的非经营性债务化解、提高整体化债进度等重点,有序推动全市村级化债工作。力争2022年底,全市非经营性债务化解总进度不低于65%、非经营性负债10-50万元的村9月底前实现债务清零。积极争取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不得低于全省奖补总额的10%。持续加强化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压实乡(镇)、村(社)化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保障工作经费,做实做细政策减免、金融优惠、清收债权、发展集体经济、村企帮扶等措施,加强督办调度,靶向指导服务。规范化债资料档案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化债程序合法合规,化债数据有据可查。严控新增债务,建立健全村级债务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前化后增、边化边增。

    四、稳步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政策精神和经验做法。指导乡镇和涉农街道实现宅基地规范审批,推进行政村(农村社区)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全覆盖。指导督促村级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建立违规违法问题报告制度。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组织开展宅基地年度需求调查摸底,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配合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宅基地执法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房地质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房质量安全排查等工作。指导并做好宅基地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办理。

    五、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举办全市新增示范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让广大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晓政策法律,完善制度章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引导合作社应用财务管理软件,鼓励委托第三方代理,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推介和宣传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典型案例。继续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有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有实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鼓励合作社吸纳家庭农场成员,或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合作社通过区域性、行业性、产业链联合和合作,组建联合社、联合会、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组织开展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监测、评定和推荐申报工作。

    六、协调推进乡村治理。按照“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思路,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巩固提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建设水平。积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行“六个一”(制定一个建设规划、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完善一份村规民约、出台一份负面清单、打造一个宣讲阵地、培树一个学习典型)工作法,建立工作台账,建立清廉村居工作联系点,组织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着力打造“政治头脑清醒、发展思路清晰、工作重点清楚、村企关系亲清、人居环境清静、党员干部清廉”的“六清”清廉村居。在乡村治理和清廉村居建设中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方式,引导帮助各地探索推出一批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和各类理事会的作用,努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着力抓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范管理,督促做好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发放工作。

    七、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应用湖北农经“三资”管理系统,加强经济合同、资产资源发包监管。严格资产管理、资金筹集、债务管控和财务核算,规范资产价值评估、处置交易和收益分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发包、租赁、托管、入股、联合经营、自主经营等方式,整合资金、资产、资源、劳动力等各种要素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植特色优势产业。运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参与经济活动和规范运行。积极争取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和进步村项目资金。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农村经济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审计工作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点,推介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八、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六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法路径,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率。积极推行农业生产全过程“全托管”服务。总结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专业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九、全面提高农经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农经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经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注重调查研究,推进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落地。加强村经营管理重点工作调度,鼓励基层创新,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推介成果,提高服务决策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风险处置、矛盾化解、源头防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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